苏建质监〔2015〕10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15〕25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18日,省质监总站组织了全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验。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检测单位踊跃报名,全省共223家检测机构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其中220家检测机构具备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原则,从标准样品的准备、能力验证的参数设置、结果判定等多方面进行论证和研究。能力验证方案经过专家组多次讨论,活动的组织过程是严谨、公正的。 二、能力验证结果 根据本次能力验证方案,省质监总站组织专家组采用稳健统计方法对223家检测机构上报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每家检测机构的十一个结果经统计产生11个Z值,|Z|<3的为满意结果,|Z|≥3的为不满意结果。 11项Z值均满意的113家检测机构(占50.7%); 10项Z值满意的56家(占25.1%);9项满意有13家(占5.8%); 8项Z值满意10家(占4.5%);7项Z值满意的5家(占2.2%); 6项Z值满意的4家(占1.8%);5项Z值满意的1家(占0.5%);另外21家不参与统计(占9.4%)。(详见附件1) 结果表明:参加本次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的多数检测机构对标准规范、仪器设备性能掌握较好; 少部分检测机构在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等环节出现明显失误或人员操作、仪器设备性能不稳定导致检测结果出现严重偏差,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10项(含)以上Z值满意的169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其主体结构检测能力符合要求。 2、对能力验证8项(含)以上10项以下Z值满意的23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应通过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继续培训、自行组织比对试验等整改措施提高检测能力,相关整改结果应通过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1个月内上报省质监总站。 3、能力验证7项(含)以下Z值满意的31家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自发文之日起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并向省质监总站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限期为1个月,届时参加省质监总站组织的再次检测能力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恢复本项目业务。 4、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将作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鼓励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继续努力,督促需要整改的检测机构认真整改, 维持和提高本地区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积极鼓励和举办多种形式、多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2、各检测机构要重视主体结构检测中各检测方法的能力建设,强化执行国家、省检测技术规范规程的自觉性和规范性,认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再培训,及时更新、维护、保养检测设备。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1:2015年江苏省主体结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5年江苏省主体结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原因分析建议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5年9月7日 |